解析:
(1)涉及到夫妻双方在私密空间内,即床上的行为举止的图片或录像资料,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些资料必须是合法途径获取的,而不包括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相关证据。
(2)夫妻间其中一方向对方表达歉意或者承诺不再犯错误的书面文件,如保证书、道歉信以及悔过书等,都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3)由QQ聊天记录、酒店住宿记录、亲密合照、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组成的证据链条,也可以作为证明某一方存在婚外恋、出轨行为的有力证据。
然而,如果一方试图指控另一方存在此类行为,却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那么法院将不会采纳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