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其种类繁多,总共可划分为四十五个不同分类。
每位申请人在确定自己期望保护的具体类别后,即应对此进行严格遵守并按照该分项中的对应规则来正确使用商标,切勿跨越界限,任意滥用。
现阶段,我国的商标分类主要涵盖了以下九个大类:
第一类,即以文字作为核心元素申请注册的商标;
第二类,是绘制在图形表面上的商标;
第三类,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三维立体商标;
第四类,则是通过色彩组合与排列而形成的商标;
第五类,是借助独特气味的嗅觉元素构筑的商标;
第六类,是由纯数字作为主要构成部分的商标;
第七类,是将众多图形、字母等多元化元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商标;
第八类,是利用音符谱写出的独具特色的商标;
第九类,是以字母或拼音为基础申请注册的商标。
在实际商业运营过程中,最广为人知且被广泛采纳的商标类型主要包括文字类商标、图形类商标、纯粹的文字商标以及纯数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1999年修正)第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