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倘若其中一位配偶发生了越轨行为,您可采取诉讼途径或协商手段进行离婚处理。
首先,若两位当事人能够就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议题形成统一的共识与协定,您们便可共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及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若是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则有权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经法院审理认定,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