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该问题,应当及时与所涉及的信用卡代还机构进行沟通与商讨。
在沟通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充分的凭证和证据,详细阐述代还公司存在多刷资金的情况,以此作为依据明确表达自身对其多收费用的异议,并提出合理的退款请求。
若经多次尝试仍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求助于法律援助以保障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形下,若代还公司确实实施了多刷资金的不当操作,即已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消费者有权依法向其追回多收款项,甚至可能索要相应的违约金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