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小型客车超员两名乘客的惩罚措施如下:
(1)超员属于不被法律允许的违规行为,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以私人车辆为例,若超员一名乘客,则需扣除驾驶证分数3分并处以最轻程度的100元罚款;
(2)对于运营中的长途或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超员数每增加一名乘客,不仅需扣除车牌号码相应的驾驶证分数6分,还将面临200元的高额罚款;
(3)而当驾驶营运型客运车辆时,若搭载的乘客数量超过额定乘员数量的20%以上,将会一举拿到记分总分值12分中的12分;
(4)同时,当操纵运营性客运车辆的驾驶员未能确保搭载的人员数量不超过额定乘员数量的20%,或者操控其他类型的载客车辆却搭载了超出额定乘员数量20%的乘客时,同样会一次性被扣除驾驶证分数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