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触犯法律,高利贷通常指超出于民间正常借贷利率之外的贷款交易行为,这种行为并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甚至可以被视为非法行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就等同于犯罪行为。
因此,如果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含利率本数)以上的利息,那么当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未能偿还这部分利息时,放款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换句话说,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那么法律将会对这部分利息和本金提供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