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拖欠货款案件的诉讼所需具备的证据主要包括:
能够证明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或第三方)诉讼地位的相关证据;
能够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其附属担保合同关系合法存在的相应证据;
同时也需提供能证实合同实际履行状况的相关证据。
为了确保判决得以顺利实施,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还须提供充足的相关材料作为支持。
对于起诉而言,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具有直接法律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合法机构;
其次,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对象;
再次,需要有具体且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法律理由;
最后,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之内,并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