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而言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分析。
若调整获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则被视为具备证明效力的证据。
针对酒店监控录像这一问题,可将其归类为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类别(主要的区别仅在于数据载体的性质,如光盘或是移动存储设备等),均属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证据类型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的监控录像通常由政府机构或公用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个人并无权利擅自进行调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