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特种设备属于多人共享之财产,在此情况下,共有人可依据法律法规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合法管理者代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而受托方则需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所赋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在住宅电梯这一特定领域中,全体业主均被视为电梯的所有权共同所有者,物业公司作为受托方负责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