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商标的相关事务中,若有必要由申请人委派给商标代理机构来进行相应的办理工作,如商标注册的提交、商标评审处理以及其他与商标相关的各种事件等等。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正式的代理委托书,同时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无常设居住地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来说,他们还需在这份委托书上明确注明其委托人的国际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