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若涉及到卖淫事件的发现和处理,通常会通知当事人的近亲家属。
对于卖淫活动被警察机构进行调查并要求出庭参与质询的情况,公安部门有责任在采取相关行动之后立即联系涉案人员的亲属,然而,关于这一环节的具体执行时间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如果有必要实施行政拘留处罚的话,调查传唤的时间则需控制在24小时以内。
同时,侦查人员对涉案人的询问和调查验证环节也应在合理适当的范围内,即不超过8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