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理报案过程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提交的案件报告后,依照其所辖地区的权限范围,依法进行立案处理。
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中,现场处理环节至关重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收到案件信息后,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伤者救援、财物保护以及现场勘察取证等相关工作。
在完成上述现场处理步骤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事故调查结果,结合事故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与其造成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性、影响程度等因素,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公正、合理的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