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撰写离婚诉状时应当首先详细列明涉案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年份、所属族群、职业类型、所在工作单位、居处地址以及联络方式等等)。
其次,需阐释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事实及理论依据,同时注明相关的证据及其来源等细节。
最后,需确定诉状递交日期并指定送达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