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报告应详尽地阐述事故的总体情况、详细过程、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性质判断以及相应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等内容。
对事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形成报告,对于揭示事故的根本原因、预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关键性书面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