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来讲,监听微信用户的聊天记录信息是被允许的。
然而,一般情况下并无必要实施此项操作。
当然,在某些特殊案例中,例如重大刑事案件或具有关键价值的侦破线索,县级及以上层次的公安机构有权对此类手机进行技术侦查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定位手机所在地(即使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亦然,仍然能够精确定位其所在区域)、监测通话信息以及拦截微信通讯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前的特定时间段(具体时长尚未明确规定),用户的所有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接收还是发送)将被贮存在专门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数据通信服务的计算机系统中。
因此,想要获取短信和电话的详尽内容并非难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