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离婚诉讼中最大化争取自身权益的策略及途径:
首先,应积极搜集并整理各类能够充分证实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以便无过错方能据此向法院申请索取损害赔偿以及经济补偿。
其次,亦需关注并收集对方是否有意或恶意地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以图非法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据。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1)重婚行为;
(2)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3)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的重大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