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摄影师仅以在公共场合拍摄所得之照片作为素材搜集或者供其个人欣赏目的使用,那么依据现行法律规范,该行为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然而,倘若摄影师利用所摄照片获得了合法或者非法的商业利益,那么该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被摄人的肖像权。
此外,若摄影师出于恶意目的,擅自传播并贬损被摄人的声誉,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已经侵害到了被摄人的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