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自己的女友偿还信用卡欠款之后,倘若在分手之时是否能追溯索回这笔款项,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1)在一般的情形下,该行为往往被视作一种无偿赠送之举,因此无法据此向对方主张权利,逼其返还所欠金额;
(2)然而,倘若手头具备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确实将这笔资金以借债的形式提供给了对方用于偿还信用卡债务,那么便可据此主张这种借贷关系,进而要求对方按约履行偿还义务。
关于恋爱期间借款在分手之后遭拒支付的问题,若需提起诉讼程序,则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起草一份完备的民事诉讼状;
(2)就地前往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附带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3)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参加庭审过程中的各项诉讼活动;
(4)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同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