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父母拒绝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时,当事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文件以及经过充分准备的起诉书及其相应副本前往被告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程序。
在父母未能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无论被抚养人是否为未成年或无法独自生活的成年人,均有权向其父母索取必要的抚养费用。
若经法院最终判决并下达后,父母依然未按期缴纳抚养费用,那么当事人便可在判决义务履行期限截止之后的第二个周年日起,向作出该判决的原审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