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他人的名字以及电话号码并不足以提起诉讼。
这是因为在法律程序中,确认被告是否实际存在至关重要,而名字和电话号码均可能被人为制造虚假信息,因此仅仅知晓这些信息并不足以支持有效的诉讼行为。
要成功地进行起诉,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对象;
第三,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