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慎重提示,在正式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之前,请务必先行完成商标查询工作,其主要目的是详细搜索并确认先前是否已经存在与拟注册商标有潜在冲突的商标注册权利。
这其中,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可以选择利用网上的商标查询系统(这个系统专门由国家商标总局提供给外界使用);
第二步,您也可以选用本公司专属的内部商标查询系统;
最后一步,如果以上两种方法均无法解决您的问题,那么请考虑将商标查询递交给商标总局,聘请专业的商标局查询员进行协助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