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在涉及到公司负债问题时,应依据相关的法规原则进行处理,即公司应肩负起这一职责,而法人并不需要承担公司所背负的债务。
依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公司被赋予了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享有法人财产权利。
在此基础上,倘若公司出现了债务问题,则需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担保,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他们仅需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他们也只需以自己认购的股份数量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