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离婚审判时,法院将会认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男方。
在此基础上,男方需要给予女方宅基地内所拥有房产价值的一半作为相应的经济赔偿。
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必须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权益与女方利益的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某项财产被明确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部分财产将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