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依法合规的棋牌室内参与游戏并不必然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违反相关程序且带有明显的营利性质,则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持有筹码或其他小额物品参与娱乐活动,以及仅向棋牌室、卡拉OK厅等提供娱乐休闲场所的经营者收取合理场地租金与基本服务费用等行为,均不属于赌博范畴。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