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之下,您作为女婿有权利继承岳父岳母的财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若您能为岳父岳母承担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岳父岳母的直系亲属继承人并不存在或他们自愿放弃继承权时,您便具备成为其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资格。
此项权益在处于丧偶之境的情况下显得尤为关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若您能够为岳父岳母承担主要的赡养义务,便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