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限内申请执行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申请执行的程序中亦包括中止和中断权利在内,其具体操作流程与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相符。
此外,执行法院通常应当在收到执行材料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执行时间,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