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催收过程中,如非涉及到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收款行为,那么上门进行欠款催缴便可视为合法之举;
然而,倘若借款者所拖欠的贷款已经逾越了三个月的期限,且在此期间经过网贷平台多次有效地催收仍然未能收到还款的话,那么该网络借贷平台将拥有权利采取上门催收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措施。
但是,催收人员在实施上门催收时亦需遵循规范程序,首先需要与借款人进行充分协商,了解其何时能够调整还款计划。
同时,催收过程应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肢体冲突以及言语上的侮辱和攻击,最好是在携带一名第三方见证人员的情况下进行上门催收。
此外,催收人员不得擅自对借款人的亲属及家属进行上门催收,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催收只能针对债务人和其担保人进行,而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进行催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