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讲,在所有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其自判决书上写明的时间起算,满15日方才生效。
而二审民事判决书在宣告之时便立即生效。
就一审刑事判决而言,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的时限被规定为自判决书所写明的时间起算,并须在该时间段内进行申述;
如无增减届时则在判决书中所载时间之后的第十天自动生效。
而针对二审的刑事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它们皆属于最终裁决,其生效时间即为判决书中所写明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