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彩礼的款项由男方单独承担;
所谓彩礼,实际上是男方赠予女方家族一笔金额不等的财富,这笔资金被视为约定男女双方未来婚姻的订婚礼物,也是在民间广泛认可的对于女方家庭多年来抚养和培育女方所付出的代价的一种回报或补偿。
因此,一般来说,彩礼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当地存在向对方支付彩礼的风俗习惯,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婚前支付彩礼往往与缔结(婚姻)关系密切相关。
(2)从给付金额或者实物价值角度出发进行考察,彩礼通常应当是金额较大的货币或者具有较高价值的实物。
(3)此类彩礼支付通常是出于自愿,然而在某些状况下,由于特定地域的行情以及社会压力的影响,人们可能不得已而为之。
(4)彩礼的支付和接收者并不仅限于男女双方本人,支付方还应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等人,接收方也包含了女方及其父母等至亲之人。
(5)彩礼的最终归属通常为女方娘家。
在实际生活中,彩礼支付常常会支付给女方娘家,然而实际上真正用于女方婚礼采购及嫁妆准备方面的金额却相对有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