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出轨的离婚案件中,若已取得充分的证据支持,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可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在提交诉状时,需附带出轨证据以供法庭审理参考。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她)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等行为,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挽回感情时,应准许双方离婚。
同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然而,若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将对争取损害赔偿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