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机动车伤人案件中,其法律政策设定的责任追究原则乃是过错责任原则。
详细而言,机动车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时,责任判定依据则如下规范:
首先,当事故涉及到的双方都系机动车驾驶员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即若有任何一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过失,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事故涉及到的双方分别为机动车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者行人等,则须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