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某一项行动是否构成犯罪行为时,需要从以下四大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量分析:
首先,关于行为主体:
一个符合刑事责任年纪要求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被视为行为人。
其次,针对行为的主观心态:
行为人须存在故意或是过失的心境状态。
“故意”即主动,积极地明了解到自身的行为将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且对此抱有期望甚至放任其发生的心理倾向;
它又可细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至于“过失”,则是指行为人本应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有所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做到,或者虽然已有所预见却过分自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这一结果的出现。
过失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两大类别。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待问题:
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刑法所明确禁止的行为。
最后,从客体层面进行剖析: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