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您准备以下所需文件资料:
分别是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身份证原件(须进行复印件留存);
过户车辆所涉及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亦需进行复印备份);
以及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同样需要进行复印保存)。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您需领取并填写一份名为《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的官方表格,并按照表格内各栏目设定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此外,还需要加盖与原有注册登记保持一致的专用印章,如果是私人车辆则须上交给车主的身份证进行查验。
第三步操作是将所有已经准备好的文件资料提交至交警支队车管科的登记受理岗位,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审核。
当审核通过且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被送往机动车检验岗位进行检验和鉴定时,您只需耐心等待即可。
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若确认车辆状况良好,那么本县(市)范围内的过户或变更手续可直接前往牌证管理岗位等待缴费通知。
而对于跨县过户的情况,您首先需要前往登记审核岗位编制新的车辆号码,然后再由档案管理岗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签发牌照通知书。
最后,牌证管理岗位将会收取旧牌照,发放新牌照,拍照记录后等待领取证件(进口车则会发放待办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