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每件2000元至30000元之间,可上下浮动20%,但是如果实际收费低于2000元,则将按照20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二)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其收费标准是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6%;
2.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
3.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
4.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
5.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2%;
6.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
7.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
同样,以上收费标准也可上下浮动20%,但如果累计收费低于2000元,则将按照20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三)计时收费的标准如下:
每小时收费2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在上述范围内达成共识。
(四)如需增加反诉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若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负责处理,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