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肇事逃逸乃指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中,当事人知晓自身已卷入其中,为了规避事故责任而蓄意逃避事故现场,未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这类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与车辆均在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
其二,则是当事人弃车逃逸,即将车辆停放在现场,但其本人则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一种极其恶劣且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