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父母所欠之债务,子女无须代为偿还;
若双亲负债累累且无力支付,则未成年子女亦无需为其父母负起偿付债务的责任。
若父辈仍在人世,而子女已具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及各自拥有的财物,一般情况下,子女并未被法律要求必须偿还父辈所欠之债务。
然而,若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同时,也接手了他们的债务,此刻便需要承担返还这些债务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