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父母所负之债务关系中涉及到未成年儿女所受到他人赠予的房产权益,那么法院将无权对该项房产进行查封措施。
因为未成年人具备有接受赠与的所有权及支配权限。
未成年之人的父母亦被视为其法定的财产监护人,且其名下所有财产皆由父母代为监管。
然而,这些未成年子女所拥有的财产仍属于他们本人所有,而非父母的私人财产,因此,父母仅有为他们管理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