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借款人履行完其债务之后,若无逾期付款现象发生,那么便无需就此支付任何延期利息费用;
然而倘若在法院作出裁判之前出现了债务违约行为,且债权人提出了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诉求,在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则必须支付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房地产的费用。
(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四)赔偿由于债务人违反合同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五)剩余余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