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如离婚诉讼中,法律允许对婚内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能分配的财产范围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
针对这些财产,双方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来协商如何妥善分配:
第一,平等对待每位配偶即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全力保护妇女及未成年人本身的合法权益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原则;
第三,尽可能弥补无过失一方所受到的伤害即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第四,尊重每个人的个人意愿;
最后,考虑到有利于提高经济生产效率以及日常生活便利性等因素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若双方未能就财产分配问题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结合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保障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