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过户手续费用:
针对住宅而言,其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乘以6元/平方米;
若涉及到非住宅,则按建筑面积计算,需收取的费用为12元/平方米(相关费用由受赠方承担)。
该项费用由交易中心负责收取。
2.评估费用:
对于评估价值在100万以下的房产,需要支付评估费用的比例为2.5‰;
而对于评估价值高于100万的房产,则按照累进制方式收取评估费用。
此项费用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收取。
3.住宅契税:
对于个人购买的住宅,其契税税率为1.5%;
对于企业或其他组织购买的住宅,其契税税率为3%。
同样地,对于非住宅类房产,无论购买者是个人还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其契税税率均为3%。
此项费用由市财政税务部门负责收取。
4.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用:
对于每套住宅,其登记费用为80元;
对于每本非住宅所有权证书,其登记费用为210元(如房产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则每增加1平方米将额外收取0.2元)。
此项费用由产权产籍监理处负责收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502条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