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丈夫发生背负债务之情形时,其配偶并不必然承担还款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仅有夫妇二人共同明确承诺负担之债务,以及实际上被用以支持家庭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的债务等例如夫妻共同债务等情况下,女方才需负责偿还。
然而若为男方独自承担的个人生活所需债务,女方则无需承担对应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