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此情况发生时,配偶一方可选择与对方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正式离婚手续;
或是向法庭递交诉状发起离婚诉讼。
而诉讼离婚则是当夫妻双方在是否结束婚姻以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关键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通过调解或审判程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