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院是否可办理退款业务,需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细致研究与解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1)当病人在缴纳费用后,已享受到医院提供的相关诊疗服务,那么如果此时病人自行认定医院的治疗措施并无实质性效果,进而提出退费请求,则医院有权拒绝此类请求;
(2)然而,若病人在支付费用之后,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疗,那么病人便有权利向医院申请退款事宜。
但是,如涉及到诸如手术等已被妥善安排且等待执行的医疗程序,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