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实际上并非自被捕之日起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的期限以自然天数进行计算,而被捕当日并不计入此期间之内,而是自被捕次日起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