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个人、公司或其它各类组织都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事宜,然而在诸如遗嘱、生存证明以及收养关系等相关事项上,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公证手续。
当继承权正式启动之后,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财产,则应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意愿;
如果未曾做出任何表示,则将被视为已经接受了继承。
对于受遗赠者而言,他们需要在得知自己获得遗赠后的60天内,以书面形式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这份遗赠;
如逾期仍未表态,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