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当学校遇到学生遭遇意外伤害事件时,应立即对受伤学生实施救治措施,同时必须尽快通知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若具备条件,学校还应该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进行援助。
其次,如果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较为严重,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区域的教育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特别是涉及到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下,区教育局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进行报告。
再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应迅速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提供指导和协助学校开展事故处理工作,以期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接下来,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与受伤学生或其家长共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最后,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应将事故处理的详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区教育局。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区教育局也需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总的来说,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
协商解决、调解处理以及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