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夫妻间所负担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几大方面:
1、夫妇双方对于子女具有相等的抚育及教导的权力和义务。
抚育以及教育子女乃是夫妇双方平等的义务,亦是他们作为父母的责任所在。
当未成年子女导致他人遭受伤害或者产生某种程度的损害之际,夫妇双方须平等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妇双方均负有实行计划生育之义务。
计划生育乃我国相关法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每一位公民必须遵循的准则。
在婚姻关系中,不论是丈夫抑或是妻子,皆应平等地履行生育义务;
3、夫妇双方均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夫妇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无论是在精神层面的相互慰藉,还是在经济层面的相互扶持,只要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其中一方陷入困境,那么另一方便需承担起扶养对方的义务;
4、夫妇享有平等的财产处置权,若有任何一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处置,那么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无效;
5、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双方均有平等的偿还义务。
二、夫妻间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夫妇双方均有权参与生产、工作、学习以及社会活动等各项事务,任何一方均无权对另一方施加限制或者进行干预;
2、在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下,由夫妻一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若夫妇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从法律规定范围内获得的财产,均属夫妇的共同财产,归夫妇共同所有;
4、夫妇双方均有各自使用自身姓名的权利;
5、夫妇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
6、夫妇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