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无牌照电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判定,法律规定如下:
1、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则该方需负起全责;
2、如果是因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他们将依据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催化作用,来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3、当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时,这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此时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