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车辆驾驶者所应承担的首要责任,司机当然应当对由此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
不过,现今的汽车一般都会购买全面的保险服务,所以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自然会承担起理赔责任。
若遇特殊情境,例如未投保的车辆出现意外事故,那么司机进行赔偿并无不妥之处。
依据现行法规,若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导致损害产生,且属于该机动车单独责任范畴,则应首先由负担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