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对共有财产进行分配的请求均不会得到法庭的批准。
然而,如若存在下述重大原因且未损害债权人权益时,法庭将予以另行处理:
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实施了隐匿、转移或挥霍的行为;
或者其擅自伪造夫妻共同负债以至于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
这是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